7月17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加强全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行自治区、地市级领导包抓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将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公开通报。
上半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通报显示,5个地级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在55%至85%,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比去年同期下降1%。从超标天数上分析,PM10(可吸入颗粒物)影响最为严重,其中银川市污染天数中PM10超标占27天。报告分析,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工程扬尘是PM10的重要来源。《方案》提出,我区扬尘污染整治目标主要包括落实建筑工地扬尘6个100%控制措施、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强化企业堆场及裸露厂区扬尘控制、强化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扬尘控制、加强采矿区扬尘整治5个方面。
扬尘污染整治已经纳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考核内容,自治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级市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清扫降尘车辆购置资金的依据,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