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7日讯(记者 刘银艳)今天,我省组织召开《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30余位听证代表,对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8月,省环保厅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和兄弟省份相关立法经验,研究出台建议稿,并将建议稿书面征求了25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环保局以及有关单位意见,形成《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标准、调查、监测、评估与规划,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经济措施,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设置八章六十四条。
据省环保厅土壤环境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强化地方特色。此次立法,拟解决的重点问题有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管理制度、建立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制度、建立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省政府可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强化社会公众参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