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37家企业(单位),发现18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3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7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3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69家。
环境保护部选出本周一星(6月23日-29日):第6轮第3督查组,由江苏省泰州市派出的8名同志,即泰州市环境监察局冯擎、潘松岭,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臧宇彤,泰兴市环境监察大队马伟民、徐腾,兴化市环境监察大队李诚,高港区环境监察大队徐枫,姜堰区环境监察大队陈小强共同组成,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展驻点督查。
为做好强化督查工作,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在认真分析石家庄市行业特点的基础上,从有关区县抽调了对相关行业工艺及治理状况熟悉、现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参加强化督查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他们针对石家庄市区县多、企业分布广、区域行业结构特征明显等特点,根据环境保护部推送的“热点网格”、“12369”举报投诉受理信息等相关信息,结合前5轮督查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督查重点区域。他们采取分组、分区的检查方式,以排查清单外“散乱污”企业为重点,同时抓住“固定污染源”不放,特别是“高架污染源”,形成了各有侧重、精准督查的工作理念。他们深入乡镇、农村、交界处等环境监管薄弱区域,耐心细致检查。每天完成督查任务后,他们立即进行总结,第一时间上报当日工作情况,同时制定次日详细的督查计划。
6月23日至29日,他们共检查企业176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57家。其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02家,80家为清单外。该督查组在本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企业问题数量和发现“散乱污”问题企业数量均名列前茅。
他们认真学习和总结前期督查组的先进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大气强化督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