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环保部及国家有关部门定于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6月28日,来自省政府官方网站的最新消息显示,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摸清全国各类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健全各类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普查内容除常规污染物和污染源外,突出阶段性管控污染物尤其是非点源排放情况,着力加强和不断完善非点源排放验证工作。根据时间安排,2015~2016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7~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
根据我省要求,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平、环保厅厅长于会文、省统计局局长陈炜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记者 李媛莉)
附:组成人员
组 长:
杨洪波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黄小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于会文 环境保护厅厅长
陈 炜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
代光举 省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代永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陈东辉 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董晓辉 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
谭新亚 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张 琪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强言 水利厅副厅长
张 强 农业厅副厅长
张 兵 省国税局副局长
郑卫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洪 波 省工商局副局长
宋昌勇 省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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