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84家企业(单位),发现22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5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5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57家。
6月26日,督查组检查发现,部分地区的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依然突出,甚至部分企业擅自拆除、停运治理设施,违法排污。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广源灰厂的石灰土立窑属应淘汰类工艺,仍在生产,还擅自拆除窑体污染治理设施,烟气直排,成品灰出口污染治理设施管道断裂,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唐山市古冶区原永宏中型轧钢厂内一无名炼钢厂拒不开门配合检查,无任何手续,3台电炉和1台冲天炉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电炉布袋除尘设施,烟气直排;唐山市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焦炉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荒煤气未经处理直排。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督促各地“零容忍”、出重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完善、不正常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