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七成重点排放企业要限产或停产,中小学、幼儿园应停课
亚心网讯(记者赵梅)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今后,一旦预测区域(3个连片县、市、区)持续出现4天中度污染天气,且重度污染天气已持续2天,或者空气污染指数出现“爆表”时,当地政府至少要提前12小时发布红色预警,七成重点排放企业要限产或停产,拒不执行规定的企业,一律上报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按照《预案》,今后,预测到区域内(3个连片县、市、区)持续出现1天中度污染(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大于200),就要发布蓝色预警。启动该级别应急响应时,需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减少户外活动。
预测区域持续出现2天中度污染,要发布黄色预警。启动该级别应急响应时,要提醒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环保部门还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上路行驶。
预测区域内持续3天中度污染,且有一天空气质量达重度污染(污染指数大于300)时,要发布橙色预警。启动该级别应急响应时,要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教育部门要指导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区域内50%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
预测区域内持续出现4天中度污染,且有2天重度污染,或者有一天的污染指数达500以上(污染指数“爆表”)时,要发布红色预警。启动该级别应急响应时,相关部门要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教育部门则指导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育或停课等防护措施。区域内70%的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者停产,不具备超低排放能力的火电机组全部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主城区实施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限行,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和露天烧烤等。
此外,《预案》还特别强调,拒不执行规定的企业,一律上报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责任编辑:邹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