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邰晨 于海涛 记者张希为)一边生产豆制品,一边偷排污水,昨天,洪山区某豆制品厂因为私设暗管偷排超标废水,该厂负责人被洪山区公安机关传唤。
5月8日,洪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污水收集管网的几处可疑点位进行掘开式探查。其中一处可疑窨井被水泥覆盖,工程施工工人用工具将窨井口封堵的水泥砸开后,发现窨井里面有积水,其中堆积了饮料瓶、树枝等垃圾。施工人员将窨井里面的垃圾清理后,发现窨井底部有一根直径150毫米的管道通向厂区围墙外。随后,执法人员在厂区围墙外对应的位置撬开了围墙外排水沟的盖板,发现了该管道的出口,管道长约2米,管道中有污水正在外排。
洪山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厂暗管偷排的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直排的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超标60多倍,总磷超标50多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厂主管负责人鄢某将被处以最多15日的行政拘留。在此之前,洪山区环境保护局先后给该豆制品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和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过洪山区环保局案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豆制品厂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8万元,责令该厂停产整治,该厂主管负责人鄢某移送公安机关。
洪山区环保局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强辖区污染源监管力度,逐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正在现场调查取证通讯员邰晨 于海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