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57家企业(单位),发现29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89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4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8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4个。
截至6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2个月,28个督查组共检查19517家企业(单位),发现1378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0.6%。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4703家,超标排放的33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422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202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935个。
从2个月的强化督查情况看,“散乱污”问题最为突出,督查组检查出4703家“散乱污”问题企业,占查出环境问题的36.6%。其中查出的“散乱污”问题企业在清单外的有1627家,约占查出“散乱污”问题企业总数的34.6%。经过各督查组排查,新发现29个“散乱污”企业集群,有近2000余家企业,涉及胶合板加工、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油漆生产、家具制造、机械加工、金属加工、铸造、废塑料加工、废铝加工等行业。
环境保护部强调,各督查组要紧密围绕当前强化督查工作重点,督促各地方政府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找准节点、抓住重点、破解难点,彻底解决“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