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500家企业(单位),发现36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35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7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6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55个。
近期,督查组发现仍有一些地方存在“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情况,甚至有私自撕毁封条、“顶风作案”现象发生。
督查组在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检查发现,平原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0日查封的徐建利木材加工厂存在违法生产现象,现场检查时封条被撕毁。督查组调取该厂6月份用电信息,6月有生产用电现象,涉嫌私改电路、违法生产。该企业无环保手续,锯木和打磨工段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治理设施。
督查组在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检查发现,曹县庄寨镇政府于2016年10月20日已对菏泽完美木业有限公司、曹县丰汇木业有限公司、曹县升宏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2017年5月底前拆除燃煤小锅炉。督查组现场检查时,上述3家企业无视政府禁令正在生产,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正在使用;热压机正在运行,VOCs废气直排。
督查组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现场检查时发现,2017年4月被红旗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查封的一家无名石材加工作坊,封条被私自撕毁。现场检查时该厂临时停产,存在明显的生产迹象。
此外,督查组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对邯郸市银瑞电气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发现该公司的焊接、切割车间废气净化设施未使用。督查人员拍照取证时,该公司员工抢夺执法人员取证设备,干扰正常执法。目前,该企业2名阻碍执法的员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上述问题已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环境保护部强调,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网格长”的责任,并建立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对于干扰执法、拒绝检查、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