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穗环宣)今日是世界环境日,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州版“土十条”正式出台。石油加工、化工等13个行业被划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或认定为污染地块未按照规定制定修复方案的,其在开发利用环评不予批准,土壤用途改变和土地流转手续也不予办理,不得进行城市更新改造。
13个行业被列为防治重点
广州版“土十条”正式出台。记者从《方案》看到,《方案》结合广州产业特色及行业潜在风险,确定了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造纸、印染、汽车拆解、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13个行业作为防治重点行业。
方案以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其中,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2017年9月底前,广州要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报广东省环保厅备案。
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不得开发
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方面,与广东省实施方案相比,广州更加严格: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或认定为污染地块未按照规定制定修复方案的,不得批准其涉及修复部分的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办理其用途改变或土地使用权流转等相关手续;不得组织审核其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
未经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或效果评估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块,不得审批其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广州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到2017年底前,基本确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
●2018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进行产业调整;
●自2018年起,根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本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广州各区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广州各区政府在2017年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
●各区政府与区属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白云、黄埔、增城等区要先行先试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土壤环境监测档案,定期监测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黄埔、南沙要先行先试排查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海珠、黄埔、番禺、南沙要加强对围填海和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的管理,依法严查向湿地、滩涂、沼泽等非法排污、倾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