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32家企业(单位),发现33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99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4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个,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1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8个。
天津市、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重新恢复对天津、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5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从6月2日督查情况看,5个督查组依然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共检查54家企业(单位),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40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予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要求地方不能放松环境保护要求,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持续保持之前的工作力度,做好各轮次督查的交接,做好传帮带工作,督促地方认真落实整改,使强化督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