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5月3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修订后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重点关注并回应了市民关注的民生热点。
修订后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还明文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及高、中考前十五天及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禁止噪声污染等。修订后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餐饮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等,都规定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环保热线12369、“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举报、信访以及12319城市管理热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比如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以及道路清洗等)和966566城乡建设服务热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对大气污染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