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讯(记者张建平)从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城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为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的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4个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源头治理及主要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情况、压煤减排情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情况以及散煤燃烧、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源治理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国、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以及中小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执法监管情况,主要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情况。执法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