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中考在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立足工作职责,转变思路,主动作为,强化环境监管执法,部署开展六项工作,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一是组织各地环保部门于5月底前摸清辖区建筑工地开工底数和主要噪声污染源,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监管方案,深入开展环境噪声综合整治。
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监管执法,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娱乐餐饮场所及可能产生噪声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学校及居民区周围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三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高、中考期间和考前15日内,除紧急抢险、抢修等作业外,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1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其它各类噪声源超标排放。
四是部署安排考试期间市、县(区)环保部门派专人对考场周围进行环境巡查,及时排除影响考场环境的各类噪声干扰,对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查处。
五是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12369”环保投诉电话畅通,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
六是加大环保执法督查力度,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在高、中考期间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工作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