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雾霾问题是当下我国关注程度最高的环境问题,其与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本文以雾霾治理为切入点,分别从认识现状、经济发展形势、治理建议等几方面分析如何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找寻平衡点,促进我国的大气环境治理真正走上可持续性发展之路。
环境与经济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归根到底是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持续生产能力,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而环境保护也需要经济发展的持续力量为其提供物质上、技术上的条件支撑。因此,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是完全可以寻找到合适的平衡点并行不悖的。
当前,环境问题的最突出表现就是大气污染,如何协调好大气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就是当下要解决的最紧迫的环境、经济问题。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大气问题的产生,大气污染治理并不能摒弃经济发展,甚至还有赖于经济发展提供深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撑。面对这一现状,在“十三五”全面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和重要阶段,我们要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找准环境、经济平衡点,用环保倒逼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用经济发展给大气污染治理带来设备设施更新、技术手段升级等联动性优化反应,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新突破。
大气污染治理考验“智慧与耐心”
大气环境问题,现阶段关注人数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是雾霾问题。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和雾霾影响范围的扩大,雾霾已发展成为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良好空气质量的需求与现阶段空气质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环境问题中的最主要的矛盾之一,大气环境治理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和耐心。
环境问题是民生问题,雾霾问题是心肺之患,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已采取了众多有力措施,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大气环境治理确立了目标和方向,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减少雾霾天气,仍是当下最具重要性、最具必要性、最具紧迫性的任务之一。
然而环境质量的阶段性取决于经济结构的阶段性。经济结构是第一性的,环境是第二性的,经济结构决定环境质量。雾霾问题不是我国独有的,美国洛杉矶、英国伦敦都早于我国出现雾霾问题,他们均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了,城市化、工业化基本结束后,才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的关键期,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70%源于煤炭,远高于发达国家20%左右的水平。目前,我国的煤炭消耗已由2000年的13亿吨左右,增长到了近40亿吨。燃煤排放的废气为雾霾的主要形成源之一,所以我国出现雾霾天气不足为奇。这意味着一方面我国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大气环境问题还很严重,亟需改善;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的大气环境将会跟美英等国一样必将得到改善。
经济结构发展的阶段性决定环境质量的阶段性,我们不能抛开现实谈环境,更不能跨越阶段说环境。但这并不是说,环境质量改善只能等待经济结构调整完成,达到合理阶段之后再来谈,而是要认清阶段问题和当下形势,面对雾霾问题,正确客观对待。首先,正确认知雾霾带来的身心健康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防范措施,同时不夸大、不恐惧雾霾的存在,认清这是必然存在的阶段性环境问题,能够也必然会得到改善;不恐慌,不着急,为环境治理留出时间,这既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其次,不着急不等于不积极。虽然雾霾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阶段性问题,但是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不是一句空话,我们不能通过“等”来实现阶段性问题的跨越,需要积极作为,在现有条件下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转型阵痛期,要看到政府治霾的决心和魄力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增速换挡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经济新常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环保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污染减排压力非常大。在面对生存和违法排污时,一些地方企业的治污决心和行动出现迟疑,有的企业甚至偷排污染物,造成监管难度加大、污染治理更困难。
但新常态的实质是经济发展进入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的中高速增长阶段,这要求我们探索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也为雾霾治理带来了机遇。
我们要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条件下雾霾治理压力和有利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发展绿色产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围绕人民群众对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以及因民众消费转型而引起的市场环境变化,重视环境治理设施投入、环保技术研发等问题,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层次不断升级,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企业要认清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看到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政府治理雾霾的决心和魄力,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污染减排,变被动为主动,克服困难、积极创新,尽快摆脱落后生产方式,步入集约化发展模式。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中之重是打破传统能源结构
能源结构现状是我国避不开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中之重是打破传统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当前,我国能源产业已处在历史转折点,正经历着从产业结构到发展路径的深刻变革,发展方向将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及低碳、智能、共享的能源。未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多元供应体系,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紧密结合产能过剩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有担当,起好带头作用。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降低新能源的成本,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优化控制增量,把握水电、核电发展节奏,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就近消纳为主,化解消纳存量,优化系统调度运行,提高跨省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
第三,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推动新常态下能源发展提质增效。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能源互联网络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摒弃“各自为政”、单纯“扩张保供”的发展思路,推动能源消费与能源供给良性互动,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共同出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变革协同共进。解决清洁能源当地消纳能力不足以及无法大规模向外输送的难题,从根源上解决能源行业现存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新能源在替代现有石油、煤炭等能源及节能环保方面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做好新能源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改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减少重污染天气来源有重要意义。
环境质量改善不仅需要精准的目标导向,更需要有力的基础抓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是新时期我国环境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中央环保督查、垂直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环保部水、气、土三司的设立,昭示着我们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但是环境质量改善不仅需要精准的目标导向,更需要有力的基础抓手,不能片面理解以环境质量为中心。以环境质量为中心,核心是改善环境质量,抓手是过程监管。不能只考察结果而无过程约束,要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治理设施,强化管理升级换代,控制新增总量,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升执法能力,使环境质量改善有抓手有步骤逐步推进。
雾霾治理:“治标”的同时也为“治本”留出时间,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雾霾治理非一日之功,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于求成。在雾霾天气多发的当下,需从长计议,标本兼治。长远以治本为主,即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近期以治标为主,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得当的应急措施使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尽快改善,达到治标效果。如在天气条件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通过预警、限行、停产等措施精准发力,使短时间内PM2.5浓度下降,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缩短,覆盖范围缩小。
“治标”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有针对性的精准措施,在雾霾问题尚不能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减少雾霾对人民群众带来的身心健康问题,同时为“治本”留出时间,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提前预警机制:要用大局意识和胸怀气度消除公众误解
我国现阶段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并已发布过大范围红色预警,在重污染天气当天进行紧急减排,如私车限行、企业停产等。这对缩短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威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现阶段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均是针对重污染天气当天采取的行动,建议设立提前预警机制,即在可预见的重污染天气出现前2~3天开始采取应急预案,通过限行、停产等方式,提前减少污染物排放,使可预见的重污染天气不出现或者污染程度降低。
提前预警机制很可能会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是公众不理解、不配合在重污染天气到来之前的好天气状况下进行限行、停产等;二是由于提前预警和应急使原本应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减轻后,公众可能会对是否真的会出现重污染天气表示怀疑。对此,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沟通机制,强化信息交流渠道,提升预警机制运营透明度,做到讲清道理、做好沟通、赢得理解、获得支持,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另一方面,即使提前启动应急预案造成误解,环保工作者对此要有一定的大局意识和胸怀气度,不能因为怕“被骂”而舍弃有效的应急措施。如此,方能够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成果,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最大的改善。
结语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尽管短期内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但是经过不断的发展调整,两者必将找到平衡点相互促进、齐头并进。“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清醒地认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风险和挑战,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行不悖,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和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作者:赵华林 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本文刊载于《环境保护》杂志2017年度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