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建全)日前,省环保厅发布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49.2天,延安等城市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全省河流中,延河重度污染。
根据环保厅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商洛、安康、榆林、汉中、铜川、延安、宝鸡、杨凌、韩城、西咸、渭南、咸阳、西安。延安等城市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
一季度,全省11个市(区)降尘范围为4.78~13.24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城市为延安市、咸阳市和铜川市,分别为13.24、12.55、12.53吨/平方公里·月。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一季度,全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5.1%,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6.6%,延河5个断面均为劣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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