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8日讯 (记者周晓梦 邓瑜 通讯员周海燕)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日前印发《海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钢铁、火电、水泥、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6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据介绍,此次达标计划将选取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此,计划制定了达标排放时间表。
为落实目标要求,《方案》明确要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确定达标排放行业企业名单;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数据,强化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主体责任;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和联合惩戒;强化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督导等4方面的工作任务。
我省将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各市县环保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如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在线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