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200家企业(单位),发现12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1.5%。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48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0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0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个。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散乱污”企业清单,发现多个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如: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和光禄镇聚集了300余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没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保定市高阳县龙化乡聚集近60家小塑料制品加工厂,均未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约250家铸造加工点林立,分布在宁城街道、柴胡店镇、保店镇和时集镇等镇(街道),仅时集镇就有约200家;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聚集近百家重油存储企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聚集19家小沥青生产企业,无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和殷都区集聚了100余家小印花厂,分布在柏庄镇、彰北街道办事处、洪河屯乡和安丰乡等乡镇(街道),大部分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濮阳市濮阳县、范县、南乐县和清丰县等县聚集了近百家废塑料加工厂,分布于柳屯镇、瓦屋头镇、韩张镇和张庄乡等乡镇,大部分企业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不完善。山西省阳泉市孟县分布有近30家小洗煤厂,集中分布于路家村镇和南楼镇等乡镇,无污染治理设施;太原市小店区山西医科大学小马校区内,聚集近10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继续以“散乱污”企业为督查重点,督促地方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集群的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