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为突出一些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的治理,《办法(修订草案)》二审修改稿明确,根据大气污染状况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
据悉,今年3月24日环保公益组织专题座谈会上,收到有关《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13条。其中,环保公益组织认为,大气污染防治应不局限于贵阳中心城区的1230平方公里,周边的一些区域,如息烽小寨坝镇、开阳双流镇、清镇站街镇等工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经综合研究,《办法(修订草案)》二审修改稿第八条明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大气污染状况和防治要求,组织编制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并且组织实施”。
据了解,《办法(修订草案)》在初次审议中,有组成人员提出规定“定期公布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细化公布时间”的意见。经研究并结合环保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规定,二审修改稿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
此外,为突出大数据理念、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总结大数据、区块链在贵阳市的应用与发展经验,使之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具体化、规范化,《办法(修订草案)》二审修改稿第十二条增加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改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
(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