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4月25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了解到,江西省级生态县若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撤销其省级生态县称号。
日前,江西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江西省环保厅对省级生态县实行动态管理,并将适时组织随机抽查,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以及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或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撤销其省级生态县称号。
江西省环保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一次省级生态乡镇“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镇容镇貌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生态乡镇的称号。
此外,今年江西省环保厅将集中组织对2016年底申报的省级生态乡镇、村进行现场考核,并大幅提高抽查比例,严格创建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