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躺枪深坑污染
华北水坑背后环保官司
■本报记者 马维辉 大城报道
一则渗坑污染的新闻,把环保企业又推到了风口浪尖。
4月18日,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发布文章称,河北省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随后迅速引发关注。4月19日,环保部与河北省政府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结果显示,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当日晚间,大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说明》内容显示,南赵扶镇已先后投资118万元开展渗坑治理,但由于廊坊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廊坊碧水源”)治理水平问题,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南赵扶镇政府已将廊坊碧水源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
在环保业内,由于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碧水源”)是知名水处理企业,因此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华夏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北京碧水源常务副总裁何愿平,对方表示,该事件纯属“乌龙事件”,公告所指的“碧水源”非“北京碧水源”,而是一家在河北地区抢注同名商标的公司,北京碧水源在河北无此类业务,也从未受到过法院起诉。
4月21日,廊坊碧水源法定代表人王卫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该公司与北京碧水源无关。而关于南赵扶镇的渗坑治理项目,第一、二阶段的治理效果其实还不错,但后期出现多次反复,公司发现水污染程度太大,治理成本过高,因此主动走法律途径“退了出来”。
早已解约的治污公司
大城县政府发布的《说明》显示,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4年3月,大城县人民政府经过调查比较,选定廊坊碧水源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根据大城县委宣传部提供给《华夏时报》记者的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冀1025民初2445号】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4日,南赵扶镇政府、廊坊碧水源就原化肥厂北侧西大坑和东大坑签订了《大城县南赵扶镇污水坑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廊坊碧水源对东西两大坑进行污水治理并达到标准,工期为三个月,工程总价款55万元。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4年4月23日交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于2014年7月10日交付廊坊碧水源5万元。
2014年10月23日,南赵扶镇政府又与廊坊碧水源签订了《关于南赵扶镇化肥厂渗坑治理的补充合同》,约定在补充合同签订后45日内廊坊碧水源治理完毕。补充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4年10月23日给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
2015年9月25日,南赵扶镇政府再次与廊坊碧水源达成《南赵扶镇化肥厂西大坑污水治理补充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为促进廊坊碧水源早期完工,南赵扶镇政府又增加了工程款10万元,即治理工程总款为65万元。廊坊碧水源须于2016年6月10日前完工并达到治理标准,逾期不完工南赵扶镇政府不付廊坊碧水源第三阶段治理款10.5万元,并要求廊坊碧水源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22.75万元(即合同总价款65万元的35%)。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5年9月25日交付廊坊碧水源8万元,又于2016年4月1日交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
至此,南赵扶镇政府已经分3批总计交付廊坊碧水源43万元。
2016年6月15日,南赵扶镇政府向廊坊碧水源下发了关于渗坑治理整改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明廊坊碧水源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一、二阶段的治理要求,南赵扶镇政府也按期拨付了治理款项。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廊坊碧水源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三阶段的治理要求。
2016年11月14日,大城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廊坊碧水源签订的合同,由廊坊碧水源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19.5万元,且案件受理费2100元,保全费1695元由廊坊碧水源担负。
法院审理期间,廊坊碧水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出答辩意见。不过,王卫华告诉本报记者,19.5万元的赔偿半年前就已经付给了南赵扶镇政府。
上千万填不满的坑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向本报记者表示,渗坑治理是否合格本身是很难界定的事情,而在环保行业又有很多“骗子公司”。
南赵扶镇村民蔡义起也表示,两年前,虽然镇里花钱治理渗坑,但也只是“扔两袋子白灰就完事了”,至今渗坑里还是不长芦草。
4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在该渗坑周围走访看到,渗坑旁边还堆积着不少白灰,坑里的水呈深黑色,芦苇也都变成了黑色,散发着刺鼻的酸味。
在渗坑旁,本报记者遇到一家前来查看情况的环保治理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个渗坑一看就是之前的处理不太好,如果治好了,颜色不会这么黑,味道也不会这么大。”
“用石灰只能是把酸性的水中和成中性的,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要想彻底治好,除了治水,还得治理污水下面的土壤,否则还是会“往上返”。
王卫华向本报记者表示,一开始,该渗坑的治理效果还是不错的,一部分区域的植被、芦苇都恢复了生长。但后期出现了反复,“有三四次反复的话,这个项目上的预期资金就没办法负担了”。
“当时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合同约定的治理范围小,等到真正开展治理的时候,发现治理范围比约定的大了很多;二是专家前期预估的时候,没想到水污染程度那么大,该渗坑属于高浓废水污染,里面的重金属酸、铁、磷、氨氮等都严重超标。”王卫华表示,“后来是我们主动跟镇里面提出来,走正常的法律途径,由他们起诉我们,我们退出,赔偿一些损失,并不意味着我们和镇里闹翻了。”
至于该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的关系,王卫华表示,这是一个“乌龙事件”,“2010年公司注册时,请了一家代理财务公司,是他们建议取这个名字,后来才知道北京也有一家上市公司叫碧水源。”
前述在现场查看情况的环保企业负责人表示,治理这些渗坑需要很多费用,光是水就需要几百万元,土壤则可能需要“大几千万元”。而当时廊坊碧水源与南赵扶镇签订协议的工程总价款则只有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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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黄
文章关键词: 环保 碧水源 水污染 我要反馈 保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