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31日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一标工程项目和二标工程项目因扬尘污染较严重,一共被处以罚款16万元,并限期10日内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据了解,该单位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一标工程项目和二标工程项目均于2014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但2017年3月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两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两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审批意见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造成了较严重的扬尘污染。其中一标工程存在工地内道路大量渣土积尘,车辆经过时产生大量扬尘污染;施工现场未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渣土堆未进行覆盖等问题。二标工程则存在土石方作业时无降尘措施,车辆经过时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筛分作业时无降尘措施;渣土堆未进行覆盖等问题。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16万元罚款,并限期10日内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