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在地块出让前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防”的另一项工作任务是监测。市环保局专家介绍,我市要像监测空气和水一样监测土壤——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落实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每5年完成1次。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根据省统一部署,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在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大宗蔬菜基地同步监测土壤和农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土壤污染治理主要是修复。据悉,除了已经完成的小南化地块的土壤修复,近年来我市开展化工企业退城入园,会留下很多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零星地块,“土十条”对此明确,未完成土壤修复的地块不得用于教育、医疗、住宅开发。今后这类土地要一一建立档案,土壤修复必须经第三方评估。
“土壤质量决定了农作物质量。”专家介绍,“土十条”特别强调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这对城市未来发展意义重大。“土十条”提出“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明确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