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自治区环保厅发布2017年列入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要求各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自证清白”,严格依法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今年,我区有134家企业被列入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159家企业被列入区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其中,国控废水污染企业39家、废气污染企业71家、污水处理厂24家,区控废水污染企业79家、废气污染企业52家、污水处理厂6家、重金属污染企业11家、危险废物污染企业11家。
全区环保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任务,具备条件的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重点监控企业要按规定建设能满足本企业污染物自行监测相配套的实验室,购置监测仪器,配套实验监测人员。
年内,我区还将对工业污染源拉清单,列明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落实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和企业责任,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执法专项检查,对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突出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杜绝重大环保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