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西湖的碧水蓝天映衬出诗画江南的独特韵味,为G20峰会创造了良好条件。
土壤污染相对隐蔽 应该强调率先推进
相对于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出的水、空气,土壤污染更处于相对隐蔽的状态,是在地下的。随着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并明确提出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性目标,我们在建设“美丽中国”杭州样本中应该率先强调、突出、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真正发挥出样本的领跑示范作用,真正把环境污染从天上治理到地下,实现空间全覆盖。
工业搬迁地块 一地一方案
高度重视建成区工业搬迁地块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在城市国际化推进进程中,杭州市建成区内越来越多的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企业已经完成搬迁,其腾退地块将用于住宅或商业用地开发,例如杭钢地块。对我市工业企业搬迁后留下的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需要进行普查、重点调查,实行“一厂一方案、一地一方案”,避免产生环保后续问题。按照普查情况、采样分析结果,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根据土地用途做好修复和风险管控。加大工业搬迁区块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提升土地价值、提升城市宜居性。
农用地土壤治理 开展专项治理
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治理。农用地土壤安全关系到粮食安全、饮用水安全、生态链安全等,影响更为持久。建议对基本耕地、保护性农田等自然条件较好的农用地进行抽样调查,摸清土壤质量现状,并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依据。对饮用水源地、水库、取水口周边的农业用地,要重点调查、严格管控,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可以考虑积极学习上海土壤治理的先进经验,利用浙江大学科研力量采用科学方法尽早查清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
明确职责边界 完善顶层设计
严格落实土壤治理资金和监管责任。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中,要明确国土、环保、规划、农业、林水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共享信息。在推进之初就完善顶层设计,便于推进落实,实施联动监管。要在财政预算中明确土壤治理专项资金,及时下拨专项土壤治理经费,推动工作落地。(张天立 作者系市环保局原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