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分站2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陈华荣 通讯员 张英 李伟)为进一步改善怀化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2017年2月21日,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鼓励怀化市城区高污染燃料改用管道天然气优惠政策的通知》,鼓励市城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等高污染燃料设施使用单位改用管道天然气清洁能源,在市政府规定的高污染燃料淘汰期间,即 2017年12月31日前按期淘汰燃煤锅炉,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改用管道天然气清洁能源的用户,除享受市财政给予的补贴外,怀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还将给予相应优惠。
《通知》指出,对市城区禁燃区按期淘汰燃煤锅炉改用管道天然气的项目用户,自2017年2月21日起,对管网建设费,怀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上减免 80%;对气价,在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上减免10%(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施免费赠气,用户每用完1000立方天然气免费赠送50立方气(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对于怀化市城区禁燃区内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期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并改用管道天然气的项目用户,请在有效期内向市财政、环保、住建等部门和怀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以免错过优惠政策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