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22日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发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北京、济南、太原、郑州等不少地方存在问题,如有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年度量化考核工作不严谨,有的地方有效减排量不足20%。
督查组19日至20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共走访检查370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137个。
督查发现,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中,2016年工作措施规定,2016年9月底前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外埠货运车辆绕行本市相关政策和措施,但该政策至今尚未出台。
邯郸市对各县市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年度量化考核工作不严谨,对市直部门没有开展量化考核。
济南市列入排污收费清单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有900余家,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的限产限排清单中仅列入73家企业,初步核算有效减排量不足20%,难以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
德州市宁津县、庆云县未按有关要求,落实2016年10吨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改造任务。根据德州市2016年环保考核情况,乐陵县、武成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禁煤区锅炉取缔和砖瓦关闭上推进不到位。
太原市公安局未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临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焦化、钢铁行业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临汾市23家在产焦化企业中,仍有3家未完成达标治理,已超出山西省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部分停产限产企业和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规定具体减排措施,减排清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22日在北京举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自2月中旬开始,由环保部部领导带队,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组建18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个重点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大气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大规模的专项督查活动,今年还将组织1至2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