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1日电(记者朱峰)石家庄市政府最新修订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近日对外公布,其中明确,原则上大气污染预警信息提前2天(48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石家庄市最新修订的这一预案,石家庄市环保部门与市气象部门根据气象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10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一旦达到预警级别,将形成《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提交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石家庄市的大气污染预警分四级发布。根据污染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2天(48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不含降级为蓝色预警),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
按预警信息发布要求的应急响应启动时间,石家庄市将启动应急响应。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IV级、III级、II级、I级。根据预测的AQI指数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因沙尘暴导致的重污染天气,不执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随着新预案的公布实施,石家庄市政府2014年曾公布的旧版《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