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18”污染环境案6人被批捕
快报讯(记者 陶维洲)1月25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网站通报,24日,江苏检察机关对“12·18”长江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6名犯罪嫌疑人张根、倪炳松、周文松、段广忠、段福亮和郭令,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警方调查,从2016年12月17日晚9时至12月18日凌晨4时期间,段福亮等4人驾驶“鲁济宁货4155”“长虹机568”运输船从浙江海盐运送2000余吨生活垃圾至长江太仓段倾倒,导致大量垃圾漂浮江面,污染数十公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