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新校区选址原化工厂地块附近,学生迁入后多人出现皮肤过敏、咳嗽、流鼻血、呕吐等不良反应。2016年,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曾引发社会对“毒地”的关注。如何确保自己脚下的土地是安全的?23日,环保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其中提出,今后,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地块用地,要重点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以保障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据媒体此前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附近的地块上,原是常隆化工有限公司、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三家化工厂,后来,随着这几家化工企业陆续搬离,当地政府准备在环境修复后将该地块用于商业开发。尽管事件发生后,常州官方声称对原常隆地块土壤进行了修复调整,且工程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环保治理效果”,但是学生们身体上出现的反映,让家长及部分专家对这一“毒地”仍充满担忧。
而常州“毒地”事件暴露出污染地块再利用的问题在我国并不是个例。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向记者表示,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大量工矿企业关闭搬迁,原有地块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再次开发利用。“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污染地块及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邱启文说,污染地块再次进行开发利用前未经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直接开发建设居民住宅或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房,将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办法》将拟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地块用地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拟开发利用的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地块用地,重点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开展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
该《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