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积极部署,12月14日晚,提前函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提示各地按照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区域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环境保护部派出了13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一是各地早准备、早部署,提前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截至目前,40个城市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市,山西省太原、临汾、晋中、运城市,山东省德州、聊城市,河南省郑州、濮阳、新乡、安阳、焦作、鹤壁市等22个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河南省平顶山、开封、洛阳、三门峡、驻马店市,山西省吕梁、长治、忻州、 朔州、阳泉、晋城市,山东省济南、菏泽、淄博、泰安、济宁、莱芜、滨州市等18个城市发布了橙色预警。
二是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北京市国I和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车除外)。北京市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煤、采暖锅炉、工业企业停限产、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等,同时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对高架污染源的监管。天津市组织16个区政府、15个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紧急会议,对实施红色预警响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河北省发布《关于区域一升级I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中南部城市启动红色预警,要求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停限产措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山西省发布第6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在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用。山东省要求各市以火电、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架源”企业为重点,开展持续性执法监察,加密监察监测频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混凝土搅合站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河南省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影响目前正在实施的管控措施,只能进一步加强、加严。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求相关企业16日20前各项停限产措施务必到位,并将组织14个督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山东省组织环保、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期间相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河南省环保部厅派出现场督导组,对各地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山西省要求各级经信、住建、商务、工商和环境监察部门,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措施的企业和单位严格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切实保障公众健康,第一时间组织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北京市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博等各类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健康防护措施咨询等,并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天津市为及时将限行措施最大范围的通知到市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上利用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市1400万手机用户。河南省要求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建议公众应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倡导全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