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1月5日讯(分站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陈乘)湖南省株洲市从1月2日凌晨3时起,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截至4日上午10时,株洲市空气质量空气质量指数AQI:287,属重度污染。受此影响,株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IV级响应措施。
根据规定,启动IV级响应措施后,严禁全市范围内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不要露天烧烤;禁止城区白天进行土方作业。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大气污染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