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怠于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怠于履职导致违法养殖污染湖泊仍在继续
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戴佳)12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因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怠于履行职责,依法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洪山区青菱街渔业村村民和武汉炳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青菱湖进行围栏围网、投肥养殖,造成湖泊水体污染,破坏青菱湖水体环境。2016年10月28日,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环境。但截至目前,该局并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养殖导致水体污染仍在继续,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水资源,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依法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