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污染天全市禁燃烟花爆竹
晨报记者 邬林桦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本市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随着2017年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上海警方昨天发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除了外环内禁止燃放以外,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八类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且,“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外环外八类场所“禁燃”
上海迪士尼乐园位于外环之外,且烟花表演性质与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不同,要求更加严格,事先已经过安全论证,具备安全燃放条件。但根据《条例》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迪士尼乐园的烟花表演也将依法依规停止燃放。具体的“重污染”天气标准,由市环保局发布。
根据规定,即使在外环线以外区域,下列八类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其中,“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是指,在外环线以外的各区根据辖区实际,在《条例》规定禁放场所之外,按照“安全、从严、从紧”的要求,研究确定禁放范围,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全市只发9张销售许可证
2017年春节期间,本市投放市场的烟花爆竹仅消耗现有库存,不采购新货源,不增加新品种,投放总量预计控制在3000箱以内。
“这些都是2015年的库存。猴年春节,上海销售的烟花爆竹同样全部来自库存,投放总量为9000余箱,今年的投放量进一步缩减了。”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重点保卫处处长谢佳说。
此外,上海外环线以内全面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大部分辖区在外环线以内的区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今年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只有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区,按照“一区一个销售点”的原则进行布点经营。
今年春节期间,上海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66张,2017年将大幅缩减,仅发放9张许可证。
据介绍,明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预计在2017年元旦前后将完成申报和排摸工作,明年1月20日前后发放。对于有经营许可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上海将严格采取联合检查、实名制销售、“一日三查”和视频监控等监管措施,确保安全。
严管严控非法烟花爆竹
除了源头管控,上海市公安部门将强化打击查处力度,严管严控非法烟花爆竹。
2016年春节期间,上海公安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106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万余箱,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1535起,确保了外环线以内区域基本“零燃放”,外环线以外区域燃放量明显减少,实现了立法预期目标。春节过后,全市公安部门继续保持依法严管态势,查破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182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8万箱。
12月1日以来,公安、消防等部门已查处非法燃放3起,运输1起,经营6起,非法储存41起,打击查处非法烟花爆竹5000箱。其中,金山、嘉定和松江等区公安分局均已查获总量逾千箱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长宁、浦东、杨浦等区公安分局也通过打击、宣传,收缴百余箱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
据介绍,随着上海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趋严,部分不法分子看到有利可图,于是铤而走险。公安部门将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按照以往经验,历年上海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为小年夜、年初四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上海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管控工作:2017年1月26日(小年夜)至2月11日(元宵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提升勤务等级,重点围绕1月27日(除夕)、1月31日(年初四)、2月11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力量压到街面、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目前,上海公安已经强化排查收缴和打击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工作。相关区县公安分局均加强了入沪道口盘查,特别加大对无名道口的检查力度; 轨交部门也加大对跨省市公共交通站点的进站安检检查力度; 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市内道路运输的检查,特别是在各外环线跨接路口、匝道处进行临检;派出所也会结合日常巡逻管控工作,会同网格化综合执法力量,共同查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