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12月22日讯(通讯员 唐宇林)12月20日,湖南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副主任黄懿、永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朝阳等一行,对蓝山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稽查。
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交易工作于2014年1月1日起在永州全面试点施行。近几年来,县环保局积极探索、边试边行,经过精心组织实施,目前蓝山县共有26家企业获得了初始排污权,绝大多数企业能按时足额上缴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落实了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有效的推动了企业自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了县域生态经济发展。
在听取蓝山县2014年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交易工作以来的相关情况汇报后,稽查组又对蓝山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台帐、财政入账、企业“一厂一册”、环评总量审批情况、初始排污权分配等工作进行了细致审查,并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