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心城区明年3月15日前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5天
华商报讯(记者 袁小锋 通讯员 李奕慧)11月16日,汉中市全面启动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提出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4个月内,汉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天,重度污染天数控制在15天,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污染天气。
受盆地地形和冬季气候影响,每年冬季是汉中空气质量最差时期。冬防期间,汉中中心城区及南郑县、勉县、城固县区域实施重点防控,其他区域实行全面防控;以各类污染源管控为主,重点管控燃煤、扬尘、涉气工业、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等几类污染源。
今年汉中首次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职责,每月对防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排名,对进展缓慢的县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警示约谈,严肃问责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对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企业,汉中将依法进行高限处罚,并停业整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