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帮企业缴纳排污费”:企业污染,政府请客?
11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向江西、广西两省份反馈了督察意见。两省份均被指存在环保不作为的问题。其中,江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广西为建设钦州滨海新城,将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29%的面积调出保护范围,侵占千余公顷红树林。(11月18日《新京报》)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共通报了两个地方的环保不作为事件。无疑“政府为企业缴纳排污费”是最大的“亮点”。为了帮助企业缴纳排污费,江西平乐市先后动用超过千万资金。有人说,这属于政府乱作为。的确,这一定属于政府乱作为。但是,这一定不仅仅是乱作为,在乱作为的背后又会是一种怎样的同流合污?
企业污染了,环保部门就要查处,查处的时候就是罚款,就是收取排污费。这个时候理应由污染企业买单。遗憾的是政府很是善解人意,自己掏腰包,帮助36家企业缴纳了排污费。“政府为企业缴纳排污费”至少暴露出了四大问题。
其一,是政府支持污染。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企业污染明明十分严重,可是不管你如何举报,这些污染企业都能屹立不倒,有的时候就连记者采访也会被暴打一顿。而地方政府不是说没发现,就是说不知情,亦或是说马上整改。其实,如果不是政府支持污染,这些企业何来嚣张?
其二,执法就是罚款。污染了没有关系,只要你准备好了罚款。排污没有关系,只要你愿意缴纳排污费。江苏省甚至还专门制定了一个“出卖排污权”的游戏规则,只要企业购买了排污指标,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排污,在一个年度之内,如果购买的排污指标没有使用完,还可以转手卖给污染指标用完的污染企业。当执法就是收钱的时候,雾霾来袭还奇怪吗?
其三,公款监督不严。如果按照现行的财政监督办法,资金使用规定,这笔资金肯定是不能支付的。那就奇怪了,一个地方政府动用超千万元,为污染企业缴纳排污费,究竟是如何实现的?入账的发票难道写着“帮助企业缴纳排污费”?难道财政预算里也有这样的预算?如果政府可以帮助企业缴纳排污费,试问还要财政预算干啥?还要人大监督干啥?
其四,官商界限不清。政府该干什么?当政府的手可以左右市场、左右法律、左右民意的时候,这无疑是悲催的。而官员和商人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在帮助污染企业支付了排污费之后,这些官员们又从商人的手里拿到了什么?难道我们的政府官员只是做“好事”?试问,如果不是能在污染企业获得个人好处,这样的决策能通过吗?
“政府为企业缴纳排污费”绝不会是简单的乱用公款,其背后有没有腐败问题?必须要用法律的力量驱散重重雾霾。
“政府为企业缴排污费”是一种怎样的同流合污?企业污染,企业赚钱,政府为何甘愿请客?
文/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