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双随机”抽查监管污染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实习生/李振雄)以“双随机”增加执法的保密性,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效能。记者近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起,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作为选取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目前,已有16个地市制定了本地区随机抽查制度,11个地市制定了201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其中9个地市按照季度开展了此项工作。
省环保厅已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环境监察人员的数量、辖区内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率。
为切实提高随机抽查的保密性,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摇号”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控制信息接触人员范围。
此外,建立健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抽查须制作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
省环保部门还通过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加强环保系统内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联合惩戒,有效应用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让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目前该系统与数据接口已基本开发完成,即将上线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