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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土地二次开发安全评估机制须先行

    来源: 南方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6-07-04 访问:

      原标题:污染土地二次开发 安全评估机制须先行

       6月30日,第二届“中国农田土壤修复高峰论坛”在东莞举行。会上透露,包括东莞在内的部分地区已经在各级财政支持下先行试点多个土壤修复示范项目。

       作为国内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的先行区,东莞从2014年起就争取将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首批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范围,东莞也成为了首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城市之一。

       短短两年时间,东莞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所作的努力有目共睹。截至目前,该市已编制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选择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场地、洪梅镇河西工业园、石碣镇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开展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2015年9月,这三个试点项目更是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目前相关修复方案设计已经处于公开招投标阶段,全面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可谓箭在弦上。

       尽管这些示范项目已经提上日程,但就目前来看,东莞面临的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按照计划,到“十三五”末期,东莞将力争使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5%,但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在2012年至2015年组织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跟踪调查结果,目前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仍相对滞后,水源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跟此前相比更为突出。

       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市,东莞过去多年留下的污染欠账显然难以在短期内偿还。

       且在东莞,当前的土地开发程度早已超过国际警戒红线,加上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加速退出搬离,留下的这些污染土壤势必将在下一阶段成为城市二度开发利用的组成部分。当出现这一情况时,社会舆论可能产生的顾虑是,面对近年来时不时出现且闹得沸沸扬扬的“毒地”事件,东莞应该如何保证这些二次开发污染土壤的安全再利用问题。

       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依据。根据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已关闭或搬迁的电镀企业就有138家,关闭(停产、搬迁)的铅蓄电池企业有9家,这些空置出来的土地接下来如何安全利用自然成为当地主政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显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按照“土十条”的要求,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各地自2017年起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在笔者看来,作为污染土壤修复先行市,东莞面临的这类问题会来得更早些、甚至更加复杂些,需要当地先行一步,尽早建立污染场地再利用安全评估机制。

       另外,东莞大量私企厂房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比如,在水乡某镇,因众多地块业主不配合,相关已经获得财政资助的土壤修复项目进展明显滞后于治理计划,更谈不上让这些业主自掏腰包修复受污染的土地了。

       造成这一窘境的核心在于,至今缺乏一套有效的机制对这些污染者进行约束。因此,笔者认为,接下来对于废弃污染场地的处理,一定要建立起强有力的机制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如果要启动二次开发,特别是开发为房地产项目的,有必要考虑引入第三方事前评估机制,在确保相关环境指标安全达标后方可放行开发。

       南方日报记者 黄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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