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4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向健生 蒋素珍)8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并就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目前,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已进入全面检查阶段。从今天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队,分赴各市州开展执法检查。
陈肇雄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形式,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陈君文强调,各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把影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严谨高效,确保各项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会上,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倦生应邀授课,介绍了我省水环境和水资源的现状,重点解读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以及这次执法检查的要点和方法;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等15个省直有关职能部门作了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
(原标题: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