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站7月17日讯(通讯员 易海和)7月15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在市长会议室召开。涟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余庚作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汉田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副市长梁毅主持会议,副市长邓文旦出席会议。
从今年5月初开始,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投入加大,讲求实效,涟源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了重大成绩。今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涟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规定每年必须召开两次以上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环保问题。涟源市人民政府首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了专题的环保工作报告,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治理污染排放、完善监控预警等工作,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梅国华强调,水是生命之源,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把其做好做实。要突出重点,理清整改工作思路,从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对环境污染最为严重、对饮用水源水质破坏最大的问题抓起,抓出成效。要明确任务,强化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对所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力争解决一批具体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政府要牵头组织好联合执法行动。要积累经验,深入研究法律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吕余庚指出,各级各部门重视要实、工作要实、整改要实、效果要实。要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突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整改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之以恒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成果。要强化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调度机制、督办机制,确保水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
(原标题:涟源市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