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集中宣判36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中新社石家庄7月9日电 (记者 陈林)9日,河北全省法院集中宣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6件,涉及沧州、邯郸、邢台、廊坊、张家口、唐山、石家庄、保定等8个地市。犯罪行为主要是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有毒废水,非法排放、倾倒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曹洪涛说,河北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重拳打击、从严惩处,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并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再犯的经济基础。
曹洪涛说,今年上半年,河北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320余件,判处530余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0余件,判处270余人,比去年全年审结的此类案件110件还多出60余件。各地法院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
上半年,河北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0余件,审结土地、地矿、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案件300余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今年3月4日河北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6个,专门合议庭38个,审判人员153人。(完)
(原标题:河北集中宣判36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