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赵雨欣 实习生 孙思齐)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今日将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共同发布关于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按照该通告的规定,10月1日起,高污染车将限行绕城高速公路内,其限行时间为每日7:30至19:30(法定节日除外)。另外,7月1日起,成都市车辆将核发换发环保标志。
据介绍,本次限行的车辆为成都本地及外地籍来蓉的,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通告特别指出,悬挂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班线客运、包车客运车辆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此外,通告施行之日起,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同时废止。
(原标题:10月1日起高污染车禁入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