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炼红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研究》课题调研组主持人)
【编者按】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近年来,长沙以大爱保护环境,以铁腕治理污染,但囿于长期的污染欠账及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仍然任重而道远。为此,“智库在行动”独家对话《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研究》课题调研组,他们就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开展了专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出了很好的政策建议,有力发挥了智库作用。
论道湖南:请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何历史意义?
课题调研组:大气环境污染成为困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2013年,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53位,处中下游水平,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3位,优于武汉、郑州、太原,劣于合肥与南昌。建设美丽长沙,应将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作为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这是响应群众所需所盼的民本之策,是建设长沙品质城市的必由之路,是促进转型创新发展的关键之举。
论道湖南:请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哪些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
课题调研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重点入手,从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最严重、最普遍的难点着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提高城市环境容量,推进城建生态化。一是加大城市生态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三是及时解除污染影响。
(二)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进城市低碳化。一是继续优化能源结构;二是严格控制燃煤总量。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发展两型化。一是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标准;二是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三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四)提高城市保洁水平,推进管理精细化。一是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三是禁止垃圾和秸秆焚烧。
(五)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排放减量化。一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提高燃油使用标准;四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六)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公开化。一是优化并建设好健全的监测网络;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三是落实各区县(市)大气污染治理责任。
论道湖南:请问对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有何建议?
课题调研组:大气污染的预防与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从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入手,着力构建常态化、高效化推进的保障体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防治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长沙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决策重大环保问题,协调推进重大环保项目建设,健全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制定《长沙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明确的责任主体,形成具体实施路线图和工作推进时间表;三是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构建“长沙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库”,确定长沙市所有已知污染源的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推进污染防治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二)实施联防联控,推进全域综合治理。针对大气污染长距离输送的问题,恳请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5—2020年)》,制定区域污染控制政策,建立地区间协调和合作机制,协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制定湖南省的联防联控总体规划。推动长株潭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组织机构,形成区域治污整体合力,并强化联防联控工作评估考核,出台严格的空气质量管理奖惩措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环保投入机制。一是财政保障环保刚性需求。市政府每年适当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各区县(市)作为环境治理主体,预算安排配套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大气防治设施和监测的建设营运。根据禁燃区扩展计划,制定针对新增禁燃区清洁能源改烧的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清洁能源改烧的支持力度;二是拓宽市场投入机制。把污染防治与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中引入绿色金融产品等更多的市场调价机制和手段;三是创新投入监管机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监管和审计监管,建立污染减排效能与财政支付挂钩机制,另外,可考虑在市民中聘任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既可以监督企业,也可以监督环保执法部门。
(四)强化科研支撑,提升基础研究水平。一是加大基础研究力度。重点突出对PM2.5、O3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加强地区细颗粒物(PM2.5)的形成、传输规律及其与地理气象条件之间关系研究,搞清细颗粒物(PM2.5)的来源及形成机理;二是推进新技术研发转化。加强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应用,开展以治理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三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建筑、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五)完善考核制度,出台科学评价机制。一是建立绿色GDP新型政绩考评体系。建立以绿色GDP为基础的新型政绩考评体系;二是建立环保跟踪评估制度。建立进展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建立环保考核督查机制。由市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牵头考核督查。
(六)配套法规建设,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一是适时制定法律。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权限,建议适时出台专门的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或法规,同时,建议适时在省级层面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二是强化行政管理。积极运用行政手段解决大气污染中所产生的问题,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整体合力。一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要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二是引导低碳生活方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让低碳环保节约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行为;三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环保规范要求,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等。
课题组简介:《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研究》课题调研组,系长沙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专家、湖南大学和长沙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组成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共11人,其中教授(研究员)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3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3人。课题主持人为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课题组成员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30多篇,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力。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原标题:课题组:构建常态化、高效化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