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15日电 (记者 龙敏)福州海事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15日联合通报称,未来几年平潭将在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投入约2.1亿元人民币,实现社会清污力量服务完全覆盖平潭港区水域;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总能力应达到1000吨。
通报还称,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港区内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重要应急力量在1小时以内到达,3小时内有效开展清污或防备行动;港区外近海水域内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重要应急力量能在4小时内到达,6小时内有效开展清污或防备行动的目标。
据悉,平潭处在南北海运交通的必经要道,沿海过往船舶众多,其中包含装载大量油类及危险化学品船舶,而且随着平潭航运便利化及港口建设的不断推进,船舶进出港数量增多及船舶吨位增大愈加显著,辖区海上污染风险将进一步加大。数据显示,2007-2014年,平潭周边水域发生船舶交通险情事故62起,事故主要类型为触礁、碰撞。
福州海事局副局长廖建清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工作起步较晚,目前主要是依托福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及有关清污力量开展相应的防污工作,辖区可供调用的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船舶力量相对薄弱,现有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与日益发展壮大的港航经济仍不相适应。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平潭作为闽台合作、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船舶进出港艘次和船舶货运量迅速增长,船舶交通事故风险也相应增加,对自然环境、水产养殖、旅游资源等的保护带来较大威胁。
应此,福州海事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联合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简称“规划”)。在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应急信息化、应急设备设施以及应急队伍等五方面,提出加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的主要任务。
廖建清表示,《规划》对保障两岸对接,整合升级辖区海洋污染防控资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确保平潭海域及台湾海峡通道的安全、畅通,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完)
(原标题:福建出台平潭防治船舶污染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