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3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在去年10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湘潭市被检查出存在秸秆、垃圾焚烧现象严重,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半年过去了,这些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了,是否已整改落实到位?
3月24日至26日,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带队赴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县等地,对去年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跟踪检查,并就2015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前期调研。
根据湘潭市政府汇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该市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如针对韶峰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湘乡环保局已责成该公司制定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现场监测,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关于湘潭电厂部分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除机组启、停过程中因锅炉烟气温度低等当前技术条件限制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无法投运外,目前4个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均实现达标排放。关于湘钢部分生产线大气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问题,公司通过配备脱硫设施、除尘设施,设立环境监测站等措施,目前基本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和老标准要求。同时,市政府还要求湘钢在限期内实现新标准的全面达标。
在水污染防治上,近年来,湘潭市突出重点区域整治,重点推进竹埠港地区“退二进三”,省政府要求关停的28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湘潭市政府介绍,该市境内湘江干流原有排污口45个,经竹埠港地区专项整治及长沙航电枢纽工程要求,目前仅保留7个,工业污染源排污口占2个,待2016年底昭山污水厂建成后,湘潭市将无污水直排口。
湘潭市政府透露,在过去两年多里,该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2013年至今,共移送环境污染案件9起,行政拘留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移送人民法院非诉执行案件32件。
(原标题:2年来湘潭市移送环境污染案件9起 行政拘留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