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特派记者/曹斯 辛均庆)全国两会上,有关生态文明的议题引起了代表和委员的广泛关注。从2011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关注环境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据抓这项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指出,省财政安排8.4亿元专项资金,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纳入农村垃圾管理考核范围的71个县(市、区)已有44个建成“一县一场”,全省1049个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条自然村全部建成“一村一点”。
陈小川介绍,在推进建设农村垃圾处理体系进程中,面对的情况十分复杂。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镇、村两级财政十分困难,村的生活垃圾由村集中运输到镇、镇的生活垃圾由镇集中运输到县的做法实施不了;很多村、镇没钱购买垃圾运输车辆,即使买了在运输途中也不能全部符合卫生规范,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陈小川说,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日前,省政府已经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对设施建设、保洁等法律责任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为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原标题:粤将立法防治农村垃圾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