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 正义网记者靖力 摄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专兴 正义网记者靖力 摄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靖力)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将下决心定一部法律专门针对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在当天下午的政协分组会议上,该发言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广泛讨论。
“土壤、水、大气是构成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三大要素,我们有水污染防治法,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却没有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规定倒是有,但是散落在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其他法律中,不成体系,这在立法层面上是一种缺失。”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建议,国家层面应当尽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使其与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门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潘晓燕介绍,目前国内土壤污染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铬大米事件,铅、砷毒地等事件频频发生,耕地质量下滑,对食品安全,甚至是国家粮食安全,都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土壤污染其实是国家经济发展在很多环节上受制约的源头,不通过立法来遏制土壤污染现象,长此以往将难以想象。”潘晓燕说。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专兴则从更细化的角度提出了他的建议。“土壤污染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工业污染,一些企业违规排放污染源,导致土壤成为毒地,还有一种即是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后一种污染形式更加隐蔽,发生得也更加广泛。”朱专兴说。
朱专兴建议,针对化肥、农药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应该由国家牵头,召集发改、农业、工商、技监、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专家,组织协调起草“肥料管理法”或“肥料管理条例”;建立由农业、工商、技监、工信、安监等部门组成综合监管局,实行省、市、县垂直管理,明确职能,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保障肥料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原标题:政协委员潘晓燕朱专兴: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