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2014年,浙江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有大作为,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处罚款4.73亿元,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均排名第一。不仅如此,去年全省还办结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29件,判刑人数达1003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及不法分子。 □记者 马佳丽 仓库里挖地洞,倾倒废酸液
在昨天的会上,浙江省公安厅还向社会通报了公安机关严打水环境污染犯罪侦破的一批大要案件。
2014年7月,杭州市环保局接到举报,萧山区所前镇有人非法大批量收购废旧电瓶,就地非法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随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调查。
经查,张龙等人在萧山、绍兴多处非法设立废旧电瓶收集、处置点,将一些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使用过的旧电瓶进行拆解、炼铅。为处置旧电瓶中的废酸液,还专门在拆解仓库里挖了一个直径1米、深60厘米的地洞用于偷倒,并将一部分未能及时渗透到地底的废酸液偷倒在仓库周边的土地上。目前,3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共查扣非法冶炼成品铅块1500余吨,涉案价值达1800余万元。
此外,还有温州市鹿城区曹长生等人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湖州市开发区施政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案,台州市路桥区梁连平焚烧工业垃圾污染大气犯罪案等,对环境污染犯罪起到了震慑效果。
新环保法实施首月,就拘留了48人
据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2014年,浙江年均办理环境违法案件9400余件,年均处罚款4.36亿元左右,个案处罚款在4.44万元左右。
仅2014年,浙江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行政罚款4.17亿元,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036件,移送案件数量占全国总量的半数,堪称“国内最严”。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权力。新法实施后,浙江组织了全省范围的专项执法月活动,实施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11人,查封扣押33件、限产停产33件、按日计罚4件。
杭州市江干区公安、环保部门联动执法,一举端掉12家违法染色加工窝点,行政拘留26人;东阳市环保局则查获一家非法饰品加工企业,因通过渗坑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铜腐蚀废水,该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今年,浙江将深入开展对低小散企业环境行为的整顿规范工作,组织开展针对污染排放较重、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低小散企业和各类小型加工场的清理整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