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月29日电 记者王斗斗2014年,天津市法院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大对犯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审结污染水源、破坏湿地、走私固体废物等犯罪案件54件,数量为历年之最。这是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4年,天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5053件,审(执)结217955件,诉讼标的总额1307.2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03%、5.58%和210.89%。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等一审民事案件98628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自贸区建设三大国家战略,天津法院完善服务保障举措,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1732件。成立金融审判庭与合议庭,制定保理合同案件审理规范,研究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法律问题,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案件5741件,保障金融创新。
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天津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依法保障律师阅卷、会见、辩护权利,为30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2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与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刑事被告人出庭着装的通知》,推动被告人在庭审中不穿囚服,对其不作标签化、差别化对待。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试点工作,为特困刑事被害人等办理救助482件。
(原标题:天津法院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